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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房险全省统保由省财政出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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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杨春艳 发布时间:197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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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民政部门和福建人保财险昨日举办的全省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座谈会上获悉,我省今年继续实行农房保险全省统保,全部费用由省级财政承担,市县财政不再承担保费。
据了解,农村住房保险的对象,是农户所有且坐落在乡村有人长期居住的房屋。但一户有多处房屋的,只按“一户一保”的原则统保,每户保额是5000元,我省推出的这项农业保险试点在全国尚属首次。去年全省663万户农村住户全部参保。在过去一年里,人保财险已为17681户受灾农户支付了1440万元保险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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