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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福州5月16日电(记者 沈汝发)人造板产品是常用的家庭装修材料,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日前公布的抽查结果显示,产品批次合格率只有51.74%。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6年第1季度组织对全省人造板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一共抽查了274家企业的288批次产品,合格149批次。据了解,不合格产品中有2批次甲醛释放量偏高,可能导致人们在使用这些产品时慢性中毒。 不合格产品中有36批次是静曲强度不合格,可能导致产品的承载能力、抗冲击能力减弱,影响产品的使用寿命;86批次胶合强度不合格,可能导致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开胶现象,使板的强度性能受到影响;48批次弹性模量不合格,可能导致产品在承载压力情况下产生变形。 据介绍,部分质量较差的产品是:闽清县东桥大溪巨星木材加工厂生产的细木工板、建瓯市旺室木材经营加工厂生产的细木工板、邵武市金福人造板有限公司生产的混凝土模板用胶合板、漳州市龙文区海利胶合板加工场生产的混凝土模板用胶合板、清流县长达木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混凝土模板用胶合板、三明市金松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硬质纤维板等。 专家表示,购买人造板产品时要注意以下6方面: --查看包装上或者板上是否有产品标志,是否有甲醛释放限量标志E1或E2,应选购符合E1或E2要求的板材。 --向销售方提出查看能代表本批次产品的抽检检验报告,查看检验报告中板的甲醛释放量和物理力学性能(如静曲强度、胶合强度、浸渍剥离)是否符合要求。 --选购胶合板、细木工板、装饰单板贴面板胶合板应选择面板上没有鼓泡、开胶等现象的板材。 --选购实木地板时,应在所开单据上标明所选购地板的树种的名称及产品等级。 --选购时应选择品牌响、知名度高、国家质量免检的产品。 --当对所购产品质量有怀疑时,应把产品送往有资质的权威检验机构检验。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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